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地处中缅边境地区,自创办以来,就十分重视福利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从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出发,在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快科学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是在德宏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特下,由德宏州民政局主办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收养“三无”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孤残儿童,为他们提供养护、医疗、康复服务。
福利院位于德宏州府所在地芒市天龙街下段,距320国道100米,占地面积35.6余亩,于1998年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2月部分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投资2000多万元,全院建筑总面积一万多平方米,内设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四个主要部门。其中,中心敬老院于2008年6月立项,同年底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460万元,建筑面积2735.81平方米。设床位150个。儿童福利院于2009年9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总投资450万元,建筑面积2508平方米, 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培训为一体,设床位为150个。全院现共有老年床位306个,儿童床位150个,截止2010年收养对象约200人。现有正式职工19人,临时工作人员13人。
福利院的服务对象是一些孤老残幼呆傻人员,他们的生活与常人不同,需要有特殊的关爱。职工们每天面对和服务的对象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的最弱势的群体,如何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为收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德宏福利院一直把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思想道德水平和服务水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列为各项业务工作、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职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职工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一是在每周五的例行学习中,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逢会必讲;定期打印下发复习提纲,实行全院集中学习和各科室自学相结合,集中考核,严格督查把关。二是制定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其中对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职责、标准、要求、考核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使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由院长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按时督导检查,年终评比,每年对评选出的先进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有力的促进了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开展。为福利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道德立院,把爱院、爱岗、关爱服务对象作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最高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在全院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了爱院爱岗教育活动,打造科学技术过硬、服务质量一流的职工队伍,全心全意为收养人员提供精心服务,使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精心的照顾和应有的尊重。
自创院以来认真贯彻“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方针,以强素质、精业务、正作风、严纪律、讲奉献,创一流为发展目标,以“全心全意为休养人员服务”为服务宗旨,争创国家文明院为服务理念。
德宏州民政局社会福利院从抓制度、程序建设入手,把规章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对国家法律规范和民政部规定的学习与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依法开展工作。
因地制宜,深化规章制度建设。福利院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民政部规定的同时,不断深化、细化规章制度建设。在职工管理和服务中,因地制宜开展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其中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引进落实国际质量认证体系。随着民政部“明天计划”、“蓝天计划”、家庭寄养、国内外收养等惠及孤残儿童切身利益的德政工程不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收养人数也不断增加,孤残儿童的救治、康复、教育、抚养等工作内容也与日俱增。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儿童福利机构运用“拿来主义”,争相引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但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与实际相脱节的问题。福利院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合理地将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与福利院实践工作相结合,顺利实现了从传统管理模式迈向科学规范化管理。
制定《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民政部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了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并于2009年4月进一步修订,从寄养家庭的申请和受理、考察和评估、试寄养的办理、正式办理、寄养家庭的监督考核、寄养儿童费用的发放、寄养家庭的奖惩、寄养儿童的医疗和康复等环节和流程规范儿童家庭寄养管理。根据社会福利院工作实际,规定寄养儿童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伙食费400元、被褥服装费100元、医药费70元雷竞技APP、零用钱30元。寄养家长护理费用为每个寄养儿童平均200元,这200元护理费由寄养科、收养科、医务科、康复科对儿童病症评估确定后实行分类发放。
规范岗位职责建设。福利院积极制定岗位职责,使职工工作步入制度化、有序化。以老人护理为例,太原市社会福利院制定了《护理员职责》,规定了护理员工作时间段内应做事宜,具体细化了管理工作,便捷工作的更好开展,同时也为工作考核提供了依据。
建立每日例会制度。秉着“早发现,早改进”的原则,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实行每日例会制度,各职能科室每日举行联席例会,各科室汇报问题,以便更好地统筹解决,把困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德宏州民政局福利院深入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对各职能科室进行工作检查,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查科室落实改进。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福利院以培育一支眼光高远、充满爱心、技术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指导,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及专业培训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理念,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培训。福利院2008年组织10多名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2009年组织4名职工参加全国部分省市家庭寄养培训会议。同时,福利院还形成了良好的寄养家庭培训机制,2008年开展了三次、2009年开展了两次寄养家长培训,这些都为我院职工业务素质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儿童福利事业由“养育温饱型”向“教育、医疗、康复型”模式的转变,对福利院硬件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已开展由本院儿童参与的墙面及活动室环境美化装饰活动,并确定9月底建立心理辅导室。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力度。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儿童主人翁的积极、主动参与性,内化认同我院文化理念。同时,在儿童生活、医疗、康复过程中,用儿童舞蹈、儿歌来强化文化的传播与学习。加强图书馆建设和报刊、影视多媒体管理,让儿童处于知识的家园,无形渗透教育理念和知识,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加快儿童福利院工作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制定《德宏州儿童福利院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管理及服务人员数量、工作职责标准、工作指导标准,努力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标准和流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满足收养人员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千差万别的个性需求,在持续不断的努力下,德宏州社会福利院用人性化的关怀、主动化的服务来满足休养员个性化的需求,为社会的 “三无对象”、伤残人员、弃婴、孤残儿童、入住的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