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老人可申请入住评估轮候、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10日内开展评估、应当保障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一个月内入住、保障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申请人三个月内入住……日前,市民政局正式实施《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
“《办法》主要规范了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更新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简化评估轮候手续、明确重点人群保障时限、优化床位资源配置,方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促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吴远翔介绍,符合《办法》规定的60周岁以上、雷竞技APP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已治愈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申请入住评估轮候。
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限且主要设置护理床位,重点保障特困老年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中度以上失能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经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经在《办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申请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如其他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接受跨区轮候时,亦可选择跨区轮候。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申请人,可以在评估轮候系统上选择可供轮候的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进行轮候。
为方便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评估轮候系统通过大数据应用自动识别申请人户籍等信息,在轮候申请页面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显示可供选择的养老机构选项。
《办法》明确,申请人可以自行或者由他人协助通过“i深圳”APP等平台进入评估轮候系统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应当为老年人使用评估轮候系统提供协助。
原则上申请人经过预约后应当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存在行动不便且无人照料特殊情况的,可向评估机构申请上门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评估申请的10日内依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申请人开展评估,并在评估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上传至评估轮候系统。
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评估轮候系统向复核评估机构提出1次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出具复核评估结论并上传至评估轮候系统。复核评估结论为最终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选择重新评估,评估结果以最后一次为准。处于轮候入住状态中的申请人选择重新评估,需重新申请轮候入住。
公办养老机构轮候通道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在满足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入住需求后,再对普通轮候通道申请人的入住需求进行安排。
优先保障通道轮候对象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中度以上失能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经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普通轮候通道轮候对象原则上为经在《办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其他老年人也可以在普通轮候通道提交轮候入住申请。
此外,特困老年人应当由户籍所在辖区街道敬老院予以保障。辖区内无街道敬老院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入住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轮候申请,经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后在区级或者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安排解决。
申请人在其归属轮候通道按照综合评分分数高低顺序进行轮候;分数相同的,按照在评估轮候系统的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优先保障通道申请人,市、雷竞技APP区民政部门应当保障其在一个月内入住。经在《办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申请人,市、区民政部门原则上应当保障其在三个月内入住。
记者注意到,在轮候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通过评估轮候系统取消当前轮候通道,变更轮候通道。其中,由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普通轮候对象的,按照申请人综合评估分数在普通轮候通道轮候;由普通轮候对象转变为优先轮候对象的,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按照申请人综合评估分数在优先轮候通道轮候。申请人户籍迁出深圳的,取消轮候入住资格。
申请人可以登录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公示信息网(),点击“轮候排名公示”栏目,通过输入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包括申请人的轮候名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