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是社会养老的重要形式,是养老现代化的重要体现。目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选择机构养老,这不仅能减轻家庭成员养老负担,更能保证自身养老质量,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本文通过实地访问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观察养老机构的现实环境,了解养老机构目前的生存现状和困境,提出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未来5年推广“医养结合”的运营机制,试点“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发展银川市的机构养老,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居。
2012年7月8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银川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规划》提出构建“9073”(2015年底实现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3%的老人享受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模式。为此,市财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银川市的养老设施进行整合和提升改造。2015年,银川市已建成养老机构24家,其中:市级养老机构22家(民办18家、公办4家),床位数3122张;自治区级养老机构2家(公办),床位数2460张。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2个,社区老年活动中心78个,10个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助餐为一体的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 公办养老机构数量极少。由于市政府财力有限,银川市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只有4家,自治区级养老机构有2家。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有3476张。据本文测算,2015年银川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4.41万人,公办床位数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6%,也就是说100位老年分摊不到2张床位数。这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30~50张相比差距十分明显,更不用说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了,难以满足社会养老需求。而且硬件设施好、管理上档次的养老机构微乎其微,如养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的。因此,公办养老机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未来的需求。
2. 服务水平较低。由于从事养老服务的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难以提供专业化服务。据调查,目前银川市养老机构中的服务人员由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劳动报酬相对低(每天工作12小时、工资不足2000元),并且服务人员多为公岗或40~50岁左右的中年人,存在着年龄普遍偏大、护理专业水平较低的问题;而且上岗前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化培训,大部分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服务水平普遍不高。由此导致低价格—低质量—低入住率的恶性循环。
3. 服务质量不高。多数公办养老机构硬件配套设施差,管理粗放,规范化程度不高,服务也不够专业、细化,只能提供简单的食、宿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专业性服务项目较少,加之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尤其是农村由政府托底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功能、标准、供养水平都很低,如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由于规模、设施、服务等原因,对社会老人吸引力不高,甚至有的“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出现一定的“空床率”。
4. 专业队伍较为薄弱。公办养老机构由于编制、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不高等方面的原因,难以稳定医生、护士、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尤其是医护专科毕业生更难招,且流动性大,不可避免地造成养老专职医护人员队伍不稳定。养老机构人才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1. 困难。养老是一项公益性的微利行业,前期投入成本大,回收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目前银川市养老机构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公办养老机构资金主要是政府拨款,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靠自筹资金。近年来,水电气、房租、食品价格及人员工资等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养老机构由于其行业的公益性以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定价是不可能随着市场调节过高。在走访的5家养老机构中,有3家民办养老机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筹资金和营业收入为主,个别养老院(老人公寓)还有部分银行贷款,虽然能够维持正常运营,但运营资金比较紧张。
2. 经营场地紧张。一些靠近主城区的养老机构,老人入住需求大,但是受场地所限,无法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经营场地一般采取租赁方式,其中不少又是以旧楼改造而成的,受原有建筑的局限,硬件服务设施难以适应老年人行动和住宿等特殊要求,更无力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活动场所。也有的养老机构因为是租赁场地,有打算改善硬件设施的意愿,但因为承担高租金无力投入更多的钱来进行硬件设施改造。
3. 民办机构入住率不高。据调查,银川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不到50%。在入住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有政府托养保障,必须首先保证国家供养人员,加之基础设施较齐全、规模相对较大,有一定数量的娱乐设施和健身活动场所,因而入住率相对较高。而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接收社会老人,只有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老年人才有可能入住,因而民办养老机构的平均入住率不到40%。
4. 服务内容单一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膳食服务、医护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在走访的5家养老机构中,大部分养老机构只设有健身室、棋牌室等,散步、看电视、打牌是老人最主要的打发时间的消遣活动,而开展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如:器械、体育活动、书法、绘画、唱歌、戏曲、趣味活动、参观游览等较少。在服务项目上,主要照顾老人的起居和吃饭问题,对老人的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活动方面还极少,这方面的服务主要依靠社区志愿者和爱心人士的帮助。
5. 政府扶持力度不足。民办养老机构运作主要以赢利为导向,公益导向难以保障。为此,需要政府及时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扶持政策主要是投融资政策、完善相关补贴、减免税费等;帮助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公益化导向等。
“十三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这关键的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据测算,到2020年银川市将有45850位老年人愿意去养老机构。为了推进机构养老的发展,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自身主体作用的同时,还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等多方力量的参与,从法律政策、管理制度、行业标准、人才队伍、文化氛围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社会正面宣传、转变居民养老观念。2015年银川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床位数5582张,但目前实际入住率还不到50%,一半以上床位空置,没有出现“一床难求”的现象,产生与常理相矛盾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儿女认为送父母进养老机构,会被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和同事们理解为不孝顺,哪怕在家没人管,也不愿意送进养老机构。二是自身经济收入制约。据养老意向调查结果显示,近四成的老年人每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老年人进条件稍好一些和中高档次的养老机构自身收入显然不够。为此,推广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应通过宣传和推广机构养老理念,转变旧思想,引导人们接受和认可机构养老。
(二)采用“订单培养、定点上岗”的培养方式,实行特殊岗位津补贴制度。现有的养老机构专业护理员匮乏,雷竞技APP入口极大地制约了银川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质量。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养老护理员的短缺问题,一是要采用“订单培养、定点上岗”的培养方式。首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服务的职业技能专业,如: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解决专业服务人员短缺问题。二是要充分借助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这一平台,搞好初级资格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服务水平。依托院校、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特别是对城市、农村中没什么技术的妇女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她们的服务能力,加快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对承担养老护理员培育工作的学校和医院,在基础设施配备、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确保受训人员在质量和数量上满足社会需求。四是建立社会工作者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养老服务行业中,探索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推动养老机构社工岗位开发,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逐渐形成以专业人员为支撑、以志愿者为补充的联动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五是探索建立护理人员薪酬递增机制,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队伍。同时,规范养老服务用工制度,解决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无编制现状,对护理人员执行特岗津补贴,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彰显他们的社会价值。
(三)大力推广“医养结合”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扬医养结合的优势。“医”包括康复、保健、医疗和护理服务;“养”包括生活照料、心理服务以及文化活动服务等。医养结合将医护技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既能看病,又能养老,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为老人提供及时、便利、精准的医疗服务,将生活照料、身体康复和临终关怀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既省去了老年人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的麻烦,还能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提高医院床位的周转率。同时,还可以优化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服务上门能力。通过推进医养结合,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项目,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通过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等措施,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此外,还为社会力量留出空间。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
(四)积极试点“公建民营”的运营养老模式。在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萎缩、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仅靠各级政府来承担基数庞大的老龄人口,无疑是一个重担。因此,增强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成当务之急,而选择“公建民营”应该是行之有效的运营养老模式。“公”和“民“如何实现无缝对接,这是公建民营模式最重要的关键,而解决这个关键就是要滤清政府、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者)、社会职责所在。首先,政府的职责。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典型示范和监督管理。既然公建民营是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所有权的养老机构,委托给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进行运营和管理,政府应负总责。政府职能部门民政局应统筹全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制定各项政策,明确工作流程,制定合同范本,建立行业规范,负责市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组织实施工作。其次,运营者具备的条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者通过社会招投标方式来确定。招投标人应当具有专业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经营业绩突出和社会信誉良好;又有与承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注册资金。把养老机构的运营权交给这样的社会力量和企业去办,才能真正做到发展增量,盘活存量。第三,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公建民营操作过程,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价,确保“公建民营”运营养老模式公平、公正。